南通理工学院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专转本”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64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2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3〕1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4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非师范类)学生转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高校全称:南通理工学院
招生代码:1641
高校性质: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南通校区)
江苏省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海安校区)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收计划为3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就读校区
01
电子信息工程
45
20000
南通校区
02
机械电子工程
45
20000
南通校区
03
汽车服务工程
40
20000
南通校区
04
市场营销
85
18000
海安校区
05
物流管理
85
18000
海安校区
注:以上内容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选拔对象
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
1.报考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2.报考“专转本”的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及我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志愿。我校各招生专业及对专科阶段的专业要求参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1
电子信息工程
510117农业装备应用技术、5301电力技术类、5302热能与发电工程类、5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6103通信类、6002道路运输类、620805医疗设备应用技术、590205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2
机械电子工程
510117农业装备应用技术、520503矿山机电技术、520801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520804环境工程技术、5301电力技术类、5404建筑设备类、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5604铁道装备类、5605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5607汽车制造类、580404纺织机电技术、6001铁道运输类、6002道路运输类、6006城市轨道交通类、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6103通信类、620805医疗设备应用技术、5902药品制造类
3
汽车服务工程
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5604铁道装备类、5607汽车制造类、6001铁道运输类、6002道路运输类、6003水上运输类、6004航空运输类、6006城市轨道交通类、630702汽车营销与服务、510117农业装备应用技术、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
4
市场营销
【专业不限】
5
物流管理
5101农业类、5102林业类、5103畜牧业类、5104渔业类、5208环境保护类、5209安全类、5607汽车制造类、6001铁道运输类、6002道路运输类、6003水上运输类、6004航空运输类、6006城市轨道交通类、6007邮政类、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4统计类、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6308电子商务类、6309物流类、5603自动化类、6001铁道运输类、6901公共事业类、6902公共管理类、6903公共服务类
五、报名与审核
1.报考“专转本”的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及我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相应专业。
2. 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进入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对照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说明。组织报名的学校要做好报名指导工作。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12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3.报名工作由生源学校负责组织,生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同时负责在“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中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考生名单。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普通类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共计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各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具体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要求及相关参考书籍等详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两周登录学校招生网(zs.ntit.edu.cn)查阅有关报名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及领取等相关事宜,充分做好考前准备。
(三)考试地点:南通理工学院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
(四)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七、录取政策
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规则
考生英语科目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文科专业35分,理工科专业30分),对英语科目成绩达线的考生,学校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所有参加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
2.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
(三)其他事项
1.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转入和培养、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学校本科三年级(2022级)学习(具体各专业就读校区详见第二条招生专业与计划,学制两年)。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学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18〕70号)要求,学费执行2018年9月试行标准。
5.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6.“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通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由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南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国家规定填写。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传真)
2.学校网址: http://www.ntit.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ntit.edu.cn
3.学校地址:
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
海安校区: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
4.咨询QQ群: 644489044
5.纪检监督电话:0513-55078202
十、其他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南通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省教育厅、学校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3.本简章内容及标准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4.本招生简章由南通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
二O二四年一月